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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公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公告


  
京公告 (2018)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2018年7月31日前由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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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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