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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为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现就推进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健全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端化、融合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效统一、价值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基,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传承文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优势,激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渗透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高端方向、高端领域、高端环节,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升级、业态创新、链条优化,依靠创新驱动形成文化发展新优势。

  坚持区域统筹、协同联动。推动区域间文化创意产业合理分XXX上下游产业联动,引导科技、资本、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打造市场互通、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培育一批世界知名文化团体和创意人才,推出一批有深远影响力的文艺原创精品,形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化品牌,构建统一开放、要素集聚、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构更趋合理、文化创新引领作用更为突出,建成市场竞争力强、创新驱动力足、文化辐射力广的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

  二、优化构建高端产业体系

  (一)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1.全面推动文化科技融合,打造数字创意主阵地。加快互动影视、超感影院等新型产品开发,加大情感感知、新型人机交互、全息成像、虚拟现实、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等技术创新力度;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有效衔接,支持发展高精尖文化装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等先进技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应用,提升影视后期制作、艺术展演展陈、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商业模式和产业业态,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文化创意领域“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

  2.率先布局内容版权转化,形成文化创新策源地。坚持内容为发展核心、版权为转化基础,把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作为基本着力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大对精品力作扶持力度,打造内容原创中心,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通过市场化运作,汇聚国内外优质版权,打造版权交易资源集聚中心;先行先试推动内容版权化、版权产业化,培育完整的版权经济链条,推动版权保护和版权增值,打造全国领先的版权运营中心。

  (二)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

  1.聚焦创意设计。发挥“设计之都”资源汇聚优势,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行业,使北京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时尚创意之都。支持创意设计类众创众包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创意设计与高端制造、商务服务、信息、旅游、农业、体育、金融、教育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北京设计、北京创造品牌。

  2.聚焦媒体融合。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支持构建基于“三网融合”的“内容+平台+终端”的媒体传播链,推进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互动融合、一体发展。支持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拓展网络和新媒体业务,发展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等新业态,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产业。

  3.聚焦广播影视。支持广播行业探索运用音频分享平台、手机电台应用等新媒体终端实现转型升级。用好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选题策划、内容创作、后期制作和院线发行等环节,完善精准扶持政策,加强主动对接服务,支持影视行业优质企业、领军人才扎根北京发展。继续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活动,不断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加快推动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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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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