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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组织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各市知识产权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直属机构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示范企业、中央驻晋单位的项目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省知识产权局将统一组织评审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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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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