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年8月28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为川渝毗邻地区检察一体化提供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

    1.深刻认识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川渝高竹新区地跨重庆市渝北区和四川省广安市两地,是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共同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跨省共建的省级新区,是川渝两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川渝两地共同谋划、联手打造的重要平台,承担着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重大历史使命,在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领会、全面把握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有利于拓展优化成渝中部地区发展空间,有利于形成跨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有利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的重要意义,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以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川渝两地检察机关,特别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重庆一分院)、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广安市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渝北区院)、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邻水县院),要坚持“一盘棋”思想,树牢“一体化”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川渝高竹新区打造“两区一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试验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和重庆中心城区新型卫星城)的战略定位,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有利于促进川渝高竹新区发展的检察改革,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川渝高竹新区在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上先行先试,在一体规划、设施互联、产业共兴、园区共建、生态共治、城乡融合、服务便利、政策协调、利益共享等领域率先突破,助力加快建设跨区域产城景融合现代化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打造区域协作样板。

    二、以更强的使命担当,坚决扛起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责任

    (一)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电信网络犯罪以及严重经济犯罪等破坏川渝高竹新区社会稳定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切防死灰复燃,促进长效常治。

    4.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保持“严”的震慑作用,坚决惩治各类严重犯罪;又依法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做实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针对川渝高竹新区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情况,协同各方,以新区多发的轻罪案件为切入点,探索符合新区实际的分层处理、分梯次过滤的轻罪治理路径,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到微信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分享链接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