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4〕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3日
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便民利企微改革”事项加快落实,提升信用报告集成应用水平,推行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以下简称专项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深化信用信息惠企应用,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按照“依法依规、信息集成、应替尽替”的原则,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为我省市场主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多次办理、重复开具等繁、难、慢问题,推动“一纸信用报告”代替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