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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现将《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4〕745号)和《西安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24〕63号),制定本方案。
  一、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试点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以下简称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
  (二)定向招生计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下达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原西工大附中分校、原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原西安尊德中学等3所民转公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并入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第三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其中,招生计划的定向计划按照原学校分配政策执行。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将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按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二、填报志愿
  (一)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7月22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再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3日至7月25日。
  (二)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106号)要求,只符合报考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不少于2所该批次学校。
  2.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3.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4.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
  5.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三)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设置: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要求,今年我市遴选部分中职学校与本招生单元普通高中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其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生区域、招生对象、志愿填报时间等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招生单元的普通高中一致,达到所在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
  (四)五区二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含试点综合高中班)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五)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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