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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府规〔202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4日八届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旅游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业标准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三亚市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实现三亚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组织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是三亚市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接受三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参加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三亚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旅文、发改、市场监管、财政、交通、公安、商务、住建、卫健等部门组成的市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专设执行副主任1名,由市旅文局抽调专职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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