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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突出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经济社会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民普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实现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为主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民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全面依法治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贵州建设全过程。
  ——坚持立足贵州实际。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补齐短板不足,规划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善用贵州优势和特色资源,实现全民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入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观念,培育公民宪法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和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加强宪法文化建设,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宣传活动。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使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
  2.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民法典万人宣讲团作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3.组织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队伍建设。
  4.充分利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竞赛、闯关竞答等互动活动。
  5.开展“民法典进万家进万企”法治惠民活动。
  6.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与农民权益保障、数据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以及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注重营商环境优化、园区建设、金融支持、企业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特色产业促进、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定向宣传教育。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加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建设平安贵州为目标,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贵州建设。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常态化,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探索建立部门(系统)“订单式”学法考试机制,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两次。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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