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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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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宣城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宣城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泾县、宁国市、绩溪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省政府第186号令)、《安徽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皖公治安〔2017〕595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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