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发改投〔2018〕1259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发展改革委(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启动2019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着力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家支持,切实强化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
(二)申报原则。
1﹒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
2﹒已纳入国家、市级“十三五”规划,或“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
3﹒支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体现本地区发展特色、重点和方向的重大项目。其中,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且作为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列为西洽会、智博会招商成果、且在2019年可落地的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2019年市级重点项目。
4﹒已纳入2018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且2019年仍处于建设阶段的结转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2019年市级重点项目(已暂缓或停止实施、剩余工程量或投资量较小的项目除外)。
5﹒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需特别说明的是,《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中禁止准入的项目不得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