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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立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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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立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丽新街政发〔2024〕4号

  
各集体经济组织:

  《新立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新立街道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6日

  
新立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天津市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防止秸秆焚烧污染,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高标准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新立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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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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