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监检衔接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一体化履职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男,1963年4月出生。2010年7月至2021年8月任江苏省响水县某粮库法定代表人、主任(2014年9月兼任某粮油管理所所长);2021年8月至10月,响水县某粮库、某粮油管理所先后改制为响水县某粮食公司、某粮食公司分公司,周某某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一)贪污罪。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周某某利用担任响水县某粮库主任、响水县某粮食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销售“升溢粮”[指在粮食收购、入库、仓储、调运、出库过程中,经过扣除水分杂质及烘干、通风、加湿等过程产生的溢余。]、虚构虚增工程设备款、“力资费”[指在粮食入库、出库过程中,雇佣人员搬运产生的费用。]等方式,侵吞单位公款合计人民币108.4万余元(币种下同)。
(二)受贿罪。2014年春节前至2021年中秋节前,周某某利用担任响水县某粮库主任、响水县某粮食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为粮食经销商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等人在租赁粮食烘干房、粮食收储、申报国家稻谷风险补贴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等人贿送的财物合计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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