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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作出撤销学生学位决定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于某诉北京大学撤销《决定》纠纷案

裁判规则

  高校在作出撤销学....(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于某诉北京大学撤销《决定》纠纷案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学校撤销,女博士于某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驳回原告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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