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第199/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副局长。
属性标签

  

第199/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5/2009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二)项、第四条及第五条,第26/2009号行政法规《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及第九条,以及第20/2018号行政法规《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的组织及运作》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吴海恩担任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副局长,任期两年。

  二、因本委任所产生的财务负担,由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的预算承担。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