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4-2021.1.10期间,“法信”平台法信大纲新增法信码335个,新增推荐内容389条。目前法信大纲全部上线法信码167647个,推荐内容达343876条。本周重要新增包括: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婚姻无效纠纷中夫妻一方死亡,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等;
撤销婚姻纠纷中行使期限,
请求权人,
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婚姻后的义务,等;
离婚纠纷中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情形,等;
抚养费纠纷中医疗费;
教育费,等;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中亲子关系的否定,
亲子关系的确定,等;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担保物权纠纷中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主合同有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等;
最高额抵押权纠纷中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登记的最高债权额与当事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不一致,等;
最高额质权纠纷中担保的范围,
登记的最高债权额与当事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不一致;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债务加入准用担保规则;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新还旧情形下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中追偿权的行使;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无过错责任,
减轻责任事由,
免责事由,
环境修复费用,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当事人,
当事人申请鉴定,
证明医方存在过错,
证明存在因果关系,等;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范围,
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
承担修复责任,
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等;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侵权责任纠纷中人身权益受侵害,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
死亡被侵权人的近亲属,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等;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中被帮工人的追偿权,等;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的相应责任、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等;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合同通则中矿业权出让合同中当事的解除权,
受让人的解除权,
出让人的解除权,等;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买卖合同纠纷中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
合理保管费用的负担,
保管期间的损失承担,等;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
租赁物的价值与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
租金与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等;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合同签订后规划许可证被撤销,
预售许可证明,
预售许可证明取得时间的界定,等;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违法临时建筑物租赁合同,等;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退还预收物业费,等;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中铁路旅客运送责任期间;
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纠纷中赔偿实际损失与已付赔款差额;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支付保管费,等;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中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适用,
造成机动车驾驶人员人身损害时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等;
(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旅游合同纠纷中因自由行产生纠纷的责任承担,
差异价格返还义务,
旅游者的任意解除权,等;
(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买卖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收到欠款条之日,
约定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1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借款合同纠纷中涉及经济犯罪,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中存款冒领案件是否适用“先刑后民”原则,
民间借贷纠纷中与民间借贷案件有关联但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处理,等;
(2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中 不得将房屋预售款冲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
违反规划开发建设,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建筑面积情况下的权益分配,等;
(2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20年修正),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
仅以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予支持,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中开荒后用于农耕而未交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不属于农村土地,等;
(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秦德义、李宁静等人申请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执行程序中错误扣押行为的认定;
(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郑传振申请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数罪并罚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的超期监禁的赔偿;
(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王建中申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黄彩华等人申请广东省连平县公安局刑讯逼供致死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
(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霍娄中、霍一米申请陕西省宝鸡县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人民检察院;
(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任庆海申请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无罪逮捕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2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刘姣鸿申请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返还追缴财产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公安机关滥用侦查职权,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
(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佘祥林申请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协商制度;
(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赵作海申请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叶春梅等人申请安徽省巢湖监狱怠于履职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行政赔偿中监管机关怠于履职致服刑人员损害;
(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朱红蔚申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绿宝鑫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查封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再审改判,致使被告人超期服刑;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张辉、张高平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呼格吉勒图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死亡公民的继承人;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郭孝先等人因郭建华死亡申请湖南省郴州监狱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公开质证;
(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菲利浦海运公司申请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4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邓永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警察使用武器的合法性认定;
(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泸州天新电子科技公司、魏振国申请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违法追缴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的财产;
(4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聂树斌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4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4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刘守成申请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违法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以询问证人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王振宏申请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因法律的修改致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4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黄凤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国家赔偿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国家赔偿中给付年限或者期限过后继续发生的损害;
(4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河北董某明破坏交通设施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陕西高某民破坏交通设施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河南张某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5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湖北杨某、镇某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5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山西李某斌盗窃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盗窃罪中盗窃其他场所的窨井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52)根据《人民法院报》2021年1月5日第1版:宋某诉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身体权纠纷中自甘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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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