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2020.12.27期间,“法信”平台内容新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等案例要旨共计348篇,总计164131篇。重要新增案例包括:
(1)对于串通拍卖行为,不能以串通投标罪予以追诉
——检例第90号:许某某、包某某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案
(2)检察机关办理涉企业合同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审查涉案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准确认定是否具有诈骗故意
——检例第91号: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
(3)负有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更换企业名称、隐瞒到期收入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追诉
——检例第92号:上海甲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吕某拒不执行判决立案监督案
(4)检察机关在办理售假犯罪案件时,对于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制假犯罪与已立案侦查的售假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的,应当按照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例第93号:丁某某、林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立案监督案
(5)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南通港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大连工程建设局码头建造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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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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