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2018.12.16期间,“法信”平台内容更新如下:
1. 法信大纲新增法信码147个,新增推荐内容984条。重要更新包括: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不正当竞争纠纷中诉前行为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认定;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行为保全、
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等;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的通知》,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诈骗罪中与网络盗窃犯罪的界限,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未遂,
诈骗数额的认定,等;
(3)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计算,
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等;
集资诈骗罪中共同犯罪,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诈骗数额的计算,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中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的,
曾因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在恐怖活动组织中实施恐怖活动且作用突出的,等;
帮助恐怖活动罪中以募捐、变卖房产、转移资金等方式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恐怖活动培训筹集、提供其他物质便利的,
以宣传、招收、介绍、输送等方式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恐怖活动培训招募人员的,等;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中为实施恐怖活动制造、购买、储存、运输凶器,易燃易爆易制爆品,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毒害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为实施恐怖活动出入境或者组织、策划、煽动、拉拢他人出入境的,
为实施恐怖活动,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利用网络平台、网络应用服务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络的,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中利用教经、讲经、解经、学经、婚礼、葬礼、纪念、聚会和文体活动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等;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姻自由的,
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犯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等;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中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的,
犯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等;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中图书、刊物二十册以上,或者电子图书、刊物五册以上的、
持有多类物品、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涉及不同种类或者形式的,等;
洗钱罪中明知是恐怖活动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根据《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9期: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履约担保纠纷案,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独立保函纠纷中独立保函与保证的区别;
(6)根据《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9期:刁凌军、刁志鹏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更新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中时间限制条款的效力。
2. 法律文件库更新中央政策立法文件289篇,地方政策立法文件1684篇。重要更新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确定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机构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各刑事审判庭管辖案件区域的通知》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本市法院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规定(试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3.案例要旨库本周更新《人民司法》等案例要旨共计442个。重要更新包括:
(1)房屋买卖合同对屋内物品所有权未作明确约定时,不发生转移动产物权的效力
——张新诉李玲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对屋内物品所有权未作明确约定时,不发生转移动产物权的效力
(2)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停车位进行管理的,不因管理行为当然获得收取停车费的权利
——海安天宝物业有限公司诉徐培术、袁丽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应采取“拥有土地原则”+“合法取得”来认定
——王金泽、王改华、钟守刚、王丽君、钟帅、钟权诉河南省淅川县商圣街道办事处冬青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4)出卖方故意隐瞒“凶宅”信息构成欺诈
——彭倩、杨雯诉陈元会、杨宗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5)仅有转账凭证情形下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提交的证据只需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举证责任即再次转移至原告
——刘瑶诉唐呈睿民间借贷纠纷案
(6)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忽视因果关系的时间限制条款无效
——刁凌军、刁志鹏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4. 法律观点库新增立法、司法、学术观点,共计285篇,重要更新包括:
(1)破产原因和强制清算原因竞合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
(2)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女方指认,生父不承认孩子与其有血缘关系时,非婚生子女身份的确认
(4)企业破产时办理资产移转手续的,其在破产前出资到其他企业的财产不得作为破产财产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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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